【床位放棄或新申請】113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宿舍床位放棄或新增申請需求
一、學生宿舍床位申請以一學年為原則,因個人因素放棄下學期床位,或有新申請需求之同學,請於113年12月6日起至12月16日止至住宿申請系統登記,逾期不予受理。
二、上開因個人因素於第二學期放棄住宿者,在完成系統登記後,將由住宿組取消第二學期床位及住宿費,並依規定扣除住宿保證金1,000元。
休學、退學、轉學、畢業等原因退宿者,請檢附離校手續單及退費申請表自行洽住宿組辦理退宿及退費事宜。
三、新增申請住宿的同學,床位分配係以第二學期所餘空床位數安排,並於114年1月3日公告於住宿組網頁,住宿費及保證金併入第二學期註冊單繳納。公布床位後,須住至第二學期結束,個人因素取消或中途退宿者,扣除住宿保證金1000元,住宿費退費規定請參閱本校學生宿舍管理作業規定。
請攜帶學生證及繳費收據辧理入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