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床位】113學年度(114年)學生宿舍寒假床位(含境外生春節床位)公告

假床位】113學年度(114)學生宿舍寒假床位(含境外生春節床位)公告

一、寒假床位以安排原寢為原則,床位分配詳如附件,請於1131231日前完成繳費,並持繳費證明依申請住宿期間辦理入宿,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放棄,將取消寒假已申請之床位。

二、學期退宿及寒假入退宿請務必於公告之期限內辦理,避免違反本校「學生宿舍生活公約及違規記點處理要點」。

三、繳費方式:

1.個人申請:請於1131231日前完成繳費,逾期未繳費視同放棄,將取消寒假已申請之床位,繳費單請至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下載或線上繳費。

2.社團營隊(非本校學生):以團體為單位,統一由活動負責人於1131224日公告床位後至住宿組領取繳費單,並於1131231日前完成繳費,逾期未繳費視同放棄,將取消寒假已申請之床位。

四、退費規定:請於入宿前謹慎評估,繳費後,除本校公告徵收、調整、取消、中止床位外,個人因素自行取消床位者,概不退費。

五、入宿配合事項:

1.凡申請獲准寒假住宿同學,請依申請期間、分配之宿舍寢室及住宿組公告入退宿時間表宿舍幹部值勤時間辦理,或於三日前宿舍幹部勤值時間內另與幹部約定時間辦理入宿。

2.入宿時應提供已完成繳費之住宿費收據給宿舍幹部查驗,並繳交500元保證金,借用臨時門禁卡另需繳交押金100(退宿時歸還臨時卡才退費)

3.未申請全期寒宿同學,除應依申請住宿期間辦理入退宿手續外,未住宿期間需將寢室全面淨空(含床位、書桌)並打掃乾淨,違反者應扣除寒假保證金500元。

4.各宿舍規劃之儲藏空間可供放置個人物品,惟學校不負保管責任,並請依各舍公告時間領回,逾期視同廢棄物處理。另儲藏空間有限,請盡量將物品自行帶回。

六、春節期間(1/23關舍後至2/2)除第五宿舍提供境外生住宿外,其餘宿舍均關舍,大門上鎖全面淨空,不提供住宿及行李領取、搬運等,境外生請於11412310時後至第五宿舍辦理入宿手續(領取鑰匙或臨時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