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宿舍登記抽籤】115學年度研究所新生線上登記床位

一、申請時間:11571日至710日線上登記,逾期不予受理,如仍有住宿需求者,115715日至86日間請以人工登記排列候補(04-7232105分機5735)11587日起請俟大一新生床位申請後(819)如有空床位會再次開放住宿申請系統線上登記。

二、申請方式:請至住宿申請系統登錄,再由系統抽籤。

★新生申請時,尚無學號,請先至教務處-新生資訊系統https://webapt.ncue.edu.tw/StuData/ 登錄個人資料(身分證字號及出生日期),方能進入住宿申請系統申請。

三、全體住宿生於入住時均需簽署「住宿切結書」(如附件1),同意遵守宿舍一切規定及配合床位調配措施,如無法配合者,請勿提出申請。

四、申請保障床位者(低收、中低收、身障生、離島生、公費生),請於115年7月7日前將證明文件E-mail至住宿組chingmei@cc.ncue.edu.tw,審核通過後優先保障床位,逾期不予受理。

◎應附證件:

1.低收、中低收入戶生: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115年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且學生本人為列冊人口,註明「研究生新生姓名,申請115學年度學生宿舍用」。

2.身障生:身心障礙證明影本,註明「研究生新生姓名,申請115學年度學生宿舍用」。

3.離島生: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研究生新生姓名,離島生,申請115學年度學生宿舍用」。

4.公費生: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研究生新生姓名,公費生,申請115學年度學生宿舍用」。

五、床位公告:115715()公告床位名單及候補名單於學務處住宿服務組網頁,並登錄學校行政系統,作為住宿費及保證金收費之憑據。

六、除休學、退學、畢業外,因個人因素未入宿或中途退宿者,扣除全額保證金,住宿費退費規定請詳閱「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宿舍管理作業規定」第五點。

七、放棄床位:請於115731()前填寫宿舍「床位放棄書」(如附件2)E-mailchingmei@cc.ncue.edu.tw信箱。如於11581日後放棄床位者,仍應繳納住宿保證金1,000元。

【注意事項】

一、本人已充分了解並同意「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務處住宿組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聲明」。

二、依據本校「學生宿舍分配作業規定」、「學生宿舍管理作業規定」、「學生宿舍保證金繳交與退還作業規範」辦理,請務必詳閱。

三、新生應依公告時間辦理入宿,請先至各舍生促會領取鑰匙及簽署切結書,始完成入宿手續;搬離時,依規定辦理退宿後始退還保證金。

四、各舍寢室由住宿服務組統一分配,住宿生不得私自調換或頂替,違者取消住宿資格,另經核准住宿之住宿生,僅得使用個人申請之床位,寢室內空床位於任何時間均得由住宿組統一分配,原寢室住宿生不得異議。

五、住宿期間不含寒暑假,寒暑假申請住宿者另依規定辦理。無論是否申請寒暑假住宿,每學期均需依公告退宿時間辦理退宿手續,未申請寒暑假住宿者,學期退宿時需清空床位(含書桌、衣櫃)檢查繳回鑰匙後,始完成退宿手續。

六、宿舍實況及收費標準請參考本校學生事務處住宿服務組/學生宿舍介紹。

七、請先參閱本校學生事務處住宿服務組編製之學生宿舍問答集(Q&A)

八、為減輕學生住宿負擔,支持青年專心就學,教育部推動「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補貼一般學生身分每名一學期新臺幣(以下同)五千元,另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及現役軍人子女身分每名一學期七千元。學校住宿費用低於補貼費用者,補貼費用與其住宿費用相同。另提醒學生不應重複請領政府補貼,已獲補助之校內住宿生,請勿同時申請校外租金補貼,避免遭內政部系統勾稽致生追繳情形。

◎若有未盡事宜,將另行公告,敬請見諒。

◎請同學密切注意學務處住宿服務組之最新消息!

◎連絡電話:(04)7232105分機5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