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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生事務處 

   

113學年度大一新生(含轉學生)線上登記學生宿舍

一、住宿申請:

1、申請時間: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

第一階段:11385日至87日。

第二階段:113815日至817日。

2、申請方式:請先至新生資訊系統完成新生學籍資料建立後,再登記住宿。

★新生資訊系統https://webapt.ncue.edu.tw/StuData/

★住宿申請系統https://webap1.ncue.edu.tw/Dorm/,登錄身分證字號及出生年月日後,線上提出申請。

3、全體住宿生於入住時均需簽署「住宿切結書」(如附件1),同意遵守宿舍一切規定及配合床位調配措施,如無法配合者,請勿提出申請。

4、大學部新生:以保障入住為原則(非強迫住宿,仍需提出申請才會分配床位),床位不足時,得以新生錄取名額百分之九十分配床位,並以居住地點距離學校遠者優先分配。

5、宿舍分配原則:轉學生可選擇校區住宿,大一新生限申請所屬學系所在校區宿舍,教育、文、理、社科體院新生分配進德校區七舍、八舍;科技、工、管理學院新生分配寶山校區十舍為主、九舍為輔,若有異動,以住宿組統一分配為主。

二、床位公告:113820日公告於學務處住宿服務組網頁,並登錄學校行政系統,作為住宿費及保證金收費之憑據。

三、放棄床位:請於113822日前填寫「床位放棄書」(如附件2)E-mailchingmei@cc.ncue.edu.tw信箱。

四、住宿保證金及住宿費:

1113822日下午4時前未放棄床位者,住宿保證金及住宿費將併入註冊繳費單一併計收。

2、除休學、退學、轉學外,因個人因素未入宿或中途退宿者,扣除全額保證金1,000元,住宿費退費規定請詳閱「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宿舍管理作業規定」第五點。

五、入宿時間:

1、大一新生統一入宿時間:113831日上午9時至下午1時。因宿舍人力有限,若無法配合者,其餘入宿時間請三天前於各舍幹部值勤時間內提前預約。

2、入宿流程、動線及宿舍設備等事項,請參閱大學部新生領航網公告。

六、注意事項:

1、依據本校「學生宿舍分配作業規定」、「學生宿舍管理作業規定」、「學生宿舍保證金繳交與退還作業規範」辦理,請務必詳閱。

2、新生入住時,需先至各舍生促會領取鑰匙、臨時門禁卡(需押金100)及簽署切結書,始完成入宿手續;退宿前需將寢室全面淨空(含床位、書桌及衣櫃)並打掃乾淨,將垃圾放置指定區域,未配合淨空或未打掃寢室逕行離去者,依本校「學生宿舍保證金繳交與退還作業規範」扣除保證金。另依本校「學生宿舍生活公約及違規處理要點」第六點第二項第5款規定:未於公告期限內退宿者,宿舍幹部得會同學生事務處住宿服務組人員將其私人物品打包集中暫放儲藏室,惟不負保管責任,且按日記2點,逾五日仍未領回者,視同廢棄物處理。

3、各舍寢室由住宿服務組統一分配,住宿生不得私自調換或頂替,違者取消住宿資格,另經核准住宿之住宿生,僅得使用個人申請之床位,寢室內空床位於任何時間均得由住宿組統一分配,原寢室住宿生不得異議。

4、住宿期間不含寒暑假,寒暑假申請住宿者另依規定辦理。

◎若有未盡事宜,將另行公告,敬請見諒。

◎請同學密切注意學務處住宿服務組之最新消息!

◎連絡電話:(04)7232105分機5735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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