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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生事務處 

   

【保障床位登記】申請114學年度學生宿舍保障床位者,請於113年11月4日~11月29日登記

【保障床位登記】申請114學年度學生宿舍保障床位者,請於113114~1129日登記

一、中低收入、低收入戶生已於113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學雜費減免並經本處生活輔導組審核通過者,請直接連結表單(https://reurl.cc/MyDkYK)登記即可,無需繳驗證件,惟114年證明資料若有異動,將以新資料為憑據。另有新增申請者,請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村里長證明及其他清寒證明恕不受理),親送住宿組申請:

()中低收入、低收入戶生:請提供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113年中低、低收入戶證明,且學生本人為列冊人口。

()原住民經濟不利(特殊境遇)學生: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或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證明文件(檢具正本,繳影本)及全戶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正本,且記事欄不得省略)。

()符合弱勢助學計畫一級之原住民生:全戶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正本,且記事欄不得省略)及最近一年度國稅局所得清單(家庭年所得30萬元以下)

二、公費生、離島生,請至住宿組提出申請並繳驗證件、填寫相關資料。

()離島生:三個月內有效之戶籍謄本或身分證(檢具正本,驗後歸還)

()公費生:以師資培育中心提供之名單為主,請直接連結表單(https://reurl.cc/MyDkYK)登記即可,無需繳驗證件。

三、僑生、外國學生、陸生等境外生,請洽國際處(分機5123黃小姐)登記。

四、身心障礙學生,請洽特殊教育中心(分機5557何小姐)登記。

五、運動績優生,請洽體育室(分機1944呂先生)登記。

六、寶山校區系所之公費生及低收入戶需配合學校安排入住第九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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