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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公告】寒轉生及研究所提早入學生113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宿舍床位公告

【床位公告】寒轉生及研究所提早入學生113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宿舍床位公告

一、床位名單詳如附件1,住宿費併入第二學期註冊繳費單開立,如有異動,請通知住宿組於修改註冊繳費單後再行繳費。

二、住宿期間不含寒暑假,寒暑假申請住宿另依規定辦理。

三、公布床位後,須住至第二學期結束,除休學、退學、轉學及其他因素(:因公受訓或出國交換)外,因個人因素未入宿或中途退宿者,扣除保證金1000元。

四、為減輕學生住宿負擔,支持青年專心就學,教育部推動「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原則補貼每名校內住宿學生最高5,000/學期(經濟弱勢每名最高7,000/學期),並自1132月起正式實施,請參閱住宿組網頁公告。另113學年度第二學期住宿費援例先以預扣方式製單,如未獲教育部校內住宿補貼,其差額再另行製單請住宿生補繳。

五、提醒已獲補助之校內住宿生,請勿同時申請校外租金補貼,避免遭內政部系統勾稽致生追繳情形。

六、學生第112週如因學籍異動(:休學、退學、轉學、畢業等)或因個人因素中途退宿時,住宿生僅得以住宿費實際繳費金額按退費比例申請退費,教育部補貼款將依該床位無人住宿週數比例繳回教育部,住宿生不得主張申請補貼款退費事宜。

八、113學年度第二學期入宿時間:

114215()下午2-6

114216()上午9-12時、下午1-5

請攜帶學生證及繳費收據辧理入宿。

【注意事項】

一、依據本校「學生宿舍分配作業規定」、「學生宿舍管理作業規定」、「學生宿舍保證金繳交與退還作業規範」辦理,請務必詳閱。

二、各舍寢室由住宿服務組統一分配,住宿生不得私自調換或頂替,違者取消住宿資格,另經核准住宿之住宿生,僅得使用個人申請之床位,寢室內空床位於任何時間均得由住宿組統一分配,原寢室住宿生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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