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位公告】寒轉生及研究所提早入學生113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宿舍床位公告
【床位公告】寒轉生及研究所提早入學生113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宿舍床位公告
一、床位名單詳如附件1,住宿費併入第二學期註冊繳費單開立,如有異動,請通知住宿組於修改註冊繳費單後再行繳費。
二、住宿期間不含寒暑假,寒暑假申請住宿另依規定辦理。
三、公布床位後,須住至第二學期結束,除休學、退學、轉學及其他因素(如:因公受訓或出國交換)外,因個人因素未入宿或中途退宿者,扣除保證金1000元。
四、為減輕學生住宿負擔,支持青年專心就學,教育部推動「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原則補貼每名校內住宿學生最高5,000元/學期(經濟弱勢每名最高7,000元/學期),並自113年2月起正式實施,請參閱住宿組網頁公告。另113學年度第二學期住宿費援例先以預扣方式製單,如未獲教育部校內住宿補貼,其差額再另行製單請住宿生補繳。
五、提醒已獲補助之校內住宿生,請勿同時申請校外租金補貼,避免遭內政部系統勾稽致生追繳情形。
六、學生第1至12週如因學籍異動(如:休學、退學、轉學、畢業等)或因個人因素中途退宿時,住宿生僅得以住宿費實際繳費金額按退費比例申請退費,教育部補貼款將依該床位無人住宿週數比例繳回教育部,住宿生不得主張申請補貼款退費事宜。
八、113學年度第二學期入宿時間:
114年2月15日(六)下午2-6時
114年2月16日(日)上午9-12時、下午1-5時
請攜帶學生證及繳費收據辧理入宿。
【注意事項】
一、依據本校「學生宿舍分配作業規定」、「學生宿舍管理作業規定」、「學生宿舍保證金繳交與退還作業規範」辦理,請務必詳閱。
二、各舍寢室由住宿服務組統一分配,住宿生不得私自調換或頂替,違者取消住宿資格,另經核准住宿之住宿生,僅得使用個人申請之床位,寢室內空床位於任何時間均得由住宿組統一分配,原寢室住宿生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