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床位】113學年度(114年)學生宿舍寒假床位(含境外生春節床位)公告
【寒假床位】113學年度(114年)學生宿舍寒假床位(含境外生春節床位)公告
一、寒假床位以安排原寢為原則,床位分配詳如附件,請於113年12月31日前完成繳費,並持繳費證明依申請住宿期間辦理入宿,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放棄,將取消寒假已申請之床位。
二、學期退宿及寒假入退宿請務必於公告之期限內辦理,避免違反本校「學生宿舍生活公約及違規記點處理要點」。
三、繳費方式:
1.個人申請:請於113年12月31日前完成繳費,逾期未繳費視同放棄,將取消寒假已申請之床位,繳費單請至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下載或線上繳費。
2.社團營隊(非本校學生):以團體為單位,統一由活動負責人於113年12月24日公告床位後至住宿組領取繳費單,並於113年12月31日前完成繳費,逾期未繳費視同放棄,將取消寒假已申請之床位。
四、退費規定:請於入宿前謹慎評估,繳費後,除本校公告徵收、調整、取消、中止床位外,個人因素自行取消床位者,概不退費。
五、入宿配合事項:
1.凡申請獲准寒假住宿同學,請依申請期間、分配之宿舍寢室及住宿組公告入退宿時間表於宿舍幹部值勤時間辦理,或於三日前宿舍幹部勤值時間內另與幹部約定時間辦理入宿。
2.入宿時應提供已完成繳費之住宿費收據給宿舍幹部查驗,並繳交500元保證金,借用臨時門禁卡另需繳交押金100元(退宿時歸還臨時卡才退費)。
3.未申請全期寒宿同學,除應依申請住宿期間辦理入退宿手續外,未住宿期間需將寢室全面淨空(含床位、書桌)並打掃乾淨,違反者應扣除寒假保證金500元。
4.各宿舍規劃之儲藏空間可供放置個人物品,惟學校不負保管責任,並請依各舍公告時間領回,逾期視同廢棄物處理。另儲藏空間有限,請盡量將物品自行帶回。
六、春節期間(1/23關舍後至2/2)除第五宿舍提供境外生住宿外,其餘宿舍均關舍,大門上鎖全面淨空,不提供住宿及行李領取、搬運等,境外生請於114年1月23日10時後至第五宿舍辦理入宿手續(領取鑰匙或臨時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