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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乘無良計程車繞路與抽煙的處置建議

學務處近期接獲家長投訴,有同學搭乘「金○○多元計程車」時遭遇司機繞路與車內抽菸的情況。為維護學生乘車安全與消費權益,特此提供以下處置建議供師生參考:

一、 即時自保與蒐證措施

  • 下載「警政服務 APP」或使用手機定位分享功能,於搭車時即時傳送行車軌跡給家人或朋友,確保行程安全。

  • 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計程車屬於全面禁菸之公共運輸工具,司機於車內抽菸已違反法規,學生有權當場拒絕或進行錄影舉報。

  • 妥善整理相關乘車紀錄(如車號、時間、司機姓名、乘車收據、電子支付明細及行車軌跡截圖等),以利後續進行正式申訴。

二、 申訴與檢舉管道

  • 【繞路與消費爭議】

    • 檢具相關證據,向地方主管機關 彰化縣政府消費者保護官(消保官) 提出消費爭議申訴。

    • 或向 交通部公路局臺中區監理所(彰化監理站) 檢舉該車行司機未依規定照表計費、蓄意繞路之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行為。

  • 【車內抽菸】

    • 將司機抽菸之違規證據(如錄影、照片、車號、時間、地點等),上傳至 彰化縣政府衛生局 檢舉信箱。

    • 依《菸害防制法》第15條及第31條規定,於計程車內抽菸可處新臺幣 2,000 元以上、10,000 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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