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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生事務處 

   

113年學生校外賃居租屋安全認證評核等級清冊

本校住宿組會同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及泰和派出所、八卦山派出所與大竹派出所實施租屋安全認證,也感謝房東的充分配合,本次圓滿結束,期能共同提升學生租屋環境之安全。

依據建築物之安全設施給予評等,採三級認證,以星號為代表(採累進方式)。
(一)一顆星:
1、逃生路線未堆放雜物、保持暢通。
2、建築物具有共同門禁管制出入且有鎖具或警衛人員管理者。
3、建築物內或週邊停車場設有感應(固定)式照明者。
4、瓦斯熱水器安裝於室外且通風或裝於室內有加裝強制排氣設備者。
5、未曾發生有違法(警)情事者(如逃犯躲藏或發生刑事案件…)。
(二)二顆星:除具備一顆星條件外,尚須具有下列條件
1、建築物內或週邊停車場設有監視錄影設備者。
2、建築物之消防安全設備符合規定(至少應備有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新增)、滅火器、緊急照明燈、出口標示燈、二樓以上應設有避難器具等消防設備)。
3、建築物具有防盜窗者(室內可打開)。
(三)三顆星:除具備二顆星條件外,尚須具有下列條件
1、建築物具有特殊安全辨識設備者(指使用感應鎖、刷卡、密碼、指(掌)紋、瞳孔)。
2、備有CO偵測器設備者。
3、有管理人(屋主、棟長、警衛人員)同住管理者。
4、建築物是否有投保建築物保險(新增)。
5、對於非學生之外來人口住宿名單能於承租後即時提供(以電話、口頭、書面、電子郵件)派出所核對身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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