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宿舍登記抽籤】115學年度大學部暨研究生舊生線上申請床位
一、住宿申請
(一)已申請保障床位者(僑外陸生、公費生、離島生、身心障礙學生、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運動績優生等),不須參加網路登記抽籤,名單請參閱住宿組網頁115.3.10公告。
(二)申請系保障床位的同學,於各系學會繳交名單後即由住宿組優先分配床位,不須參加網路登記抽籤,名單請參閱住宿組網頁115.3.13公告。但仍需比照抽中床位同學,繳交保證金、線上放棄床位或登記室友組合名單等程序,並配合服務學習10小時(如協助115年9月5日新生入住活動,請配合先預留時間)。
(三)全校住宿申請:115.3.13(五)~115.3.29(日)(共17日)登記床位,逾期不予受理,請至宿舍申請系統https://webap1.ncue.edu.tw/Dorm/線上登記。大學部學生限申請所屬學系所在校區宿舍,若要跨校區住宿者,須等原校區宿舍備取生遞補完後,若有床位,再依序分配;研究所學生可申請跨校區宿舍,惟各宿舍僅能擇一申請且擇一排列候補,請於申請時審慎選擇。
(四)線上申請完畢後,請自行下載或列印申請證明並妥善保存,115年3月31日公告抽籤結果時,如有提出申請但未獲抽籤資格者,需出示申請證明經查證確實後始得補列。
(五)全體住宿生於入住時均需簽署「住宿切結書」(如附件1),同意遵守宿舍一切規定及配合床位調配措施,如無法配合者,請勿提出申請。
二、床位分配原則
(一)進德校區大學部科系男生舊生安排進德校區宿舍,統一由住宿組分配床位;女生舊生可選擇三舍2人雅房、三舍4人雅房,或選擇進德校區(三舍除外),統一由住宿組分配床位。
(二)師大校區大學部科系男生舊生可選擇十舍2人套房或九舍;女生舊生可選擇十舍2人套房、十舍4人套房或九舍。
(三)研究生可選擇校區住宿,擇定校區後比照上開大學部床位分配原則。
三、為降低空床率及提高候補床位之效率,經參酌歷年床位實際分配狀況,依個人意願擇定宿舍別參與抽籤分配後,若同校區不同宿舍或跨校區其他宿舍有剩餘床位者,得由住宿組逕予分配,公告後不同意逕予分配之床位者,須先放棄已分配之床位始得列入其他宿舍候補床位資格。
四、床位中籤及候補名單公告:115.3.31(二)公告於住宿組網頁。
五、住宿保證金:抽中床位(正取)、保障床位及第一階段已遞補之候補人員,應於保證金繳費期限(115.4.17~115.4.24)內完成繳費,未依限繳費者,視為放棄床位資格,不予分配床位。(繳費單請於115.4.17自行至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下載)
六、檢附115學年度學生宿舍床位分配作業期程,請參閱附件2。
七、注意事項:
(一)本人已充分了解並同意「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務處住宿組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聲明」。
(二)依據本校「學生宿舍分配作業規定」、「學生宿舍管理作業規定」、「學生宿舍保證金繳交與退還作業規範」辦理,請務必詳閱。
(三)各舍寢室由住宿服務組統一分配,住宿生不得私自調換或頂替,違者取消住宿資格,另經核准住宿之住宿生,僅得使用個人申請之床位,寢室內空床位於任何時間均得由住宿組統一分配,原寢室住宿生不得異議。
(四)住宿期間不含寒暑假,寒暑假申請住宿者另依規定辦理。無論是否申請寒暑假住宿,每學期均需依公告退宿時間辦理退宿手續,未申請寒暑假住宿者,學期退宿時需清空床位(含書桌、衣櫃)檢查繳回鑰匙後,始完成退宿手續。
(五)宿舍實況及收費標準請參考本校學生事務處住宿服務組/學生宿舍介紹。
(六)為減輕學生住宿負擔,支持青年專心就學,教育部推動「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補貼一般學生身分每名一學期新臺幣(以下同)五千元,另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及現役軍人子女身分每名一學期七千元。學校住宿費用低於補貼費用者,補貼費用與其住宿費用相同。另提醒學生不應重複請領政府補貼,已獲補助之校內住宿生,請勿同時申請校外租金補貼,避免遭內政部系統勾稽致生追繳情形。